佛山市职工工作期间被人打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案例:小李市一家商场的保安,负责引导前来的顾客停车,但公司没有给他缴纳工伤保险。一日,小李因顾客张某停车位置不对要求张某按规定停车而被张某打伤。后*判决张某犯故意伤害罪,赔偿小李各项费用共计5万元。后小李向商场要求工伤赔偿,但商场认为,小李与他人打架,不属于工伤,并且小李已经获得张某的赔偿,因此,公司拒绝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。 律师认为:职工因用人单位意外的*三人造成暴力侵害的,有权同时获得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。 广东鑫霆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,良好状王律师团队,专注于办理劳务纠纷、劳动工伤案件,团队集合了来自西南政法大学,武汉大学,复旦大学等众多高等法学院校的律师。佛山法律服务中心,联系电话:0757-83630587 (谭智峰), QQ号码:联系地址:广东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。(附近公交站:1.祖庙站,2,百花广场;3.祖庙路。地铁广佛祖庙站A出口至百花广场。